邱秋,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佩斯大学、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水法.海洋法.可持续发展法中心访问学者。世界自然同盟环境法学院高级讲师,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湖北省法学法律专家,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首届“经院名师”,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长江经济带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法律保障研究”负责人。兼任长江海商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市仲裁委仲裁员,湖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咨询专家库专家,湖北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湖北法院环境资源及公益诉讼审判咨询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环境法基础理论、跨学科法律实证、水事政策和立法。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及特别资助项目等近20项。在核心期刊发表《公共信托原则的发展与绿色财产权理论的建构》《域外流域立法的发展变迁及其对长江保护立法的启示》等论文30余篇。出版《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实效研究》等专著。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多项研究成果得到实务部门采纳。获得湖北省师德先进个人。